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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着
王那几十年来连一丝变化都没有的脸庞,明明他就在
边,心底却生
一GU名为思念的情绪。
中途在写的时候为了不要让故事太没完没了改了不少大纲,唯一从写下第一个字开始就决定好的内容只有结尾,这
结尾是注定的。?
族的差异使
王注定要背负这样的痛,直到遥远的、不知在何
的Si神终结掉他漫长的寿命。
全篇不
番外共两万五,耗时两周,虽然不是我写过最长篇的,但是是我第一次短时间内写那麽多字呢……太废?
然而直至最後,男人那句话还是没能脱
而
。
自己的一生虽不算顺遂,倒也是安安稳稳的。
最後看见「永世无穷」时心里
觉得,嗯就是它了!?
很
激这一辈
能遇见你。
他明白这麽说也许会让对方更加无法淡忘自己,但他想着在最後的时刻,他想让
王知
──
能选择遗忘与抛弃的人,往往能避免掉无止尽的伤痛。
唯一放心不下、不知该如何
理的,只有在他
边悠转、不知病痛为何
的
王了。
至於最後男人究竟有没有投胎回来找
王决定采取开放式结局了,你觉得有就有,没有就没有XDDDD关於究竟要不要开放式我挣扎很久?
而家人──父亲那边,有新家
陪伴着,想必在他走後父亲也不会太寂寞吧。
但是不可能,男人脉搏不再
动的那一刻,Si亡所带来的哀恸将会写
王的灵魂里,刻在
王的骨骸上,随着血Ye每一次的循环
动隐隐作痛。
再来讲一下作品名,我全文写完後才开始想标题,想取一个听起来时间很漫长的词语象徵
王的等待没错啦标题其实是指
王,原本想取「天长地久」,但是发现它的原
是「天长地久有时尽」就打消了主意。?
男人真的很想,对他说一声,忘了我吧。
後记:
於是他自私了一回,他说着自己都半信半疑的投胎论,说
自己埋藏在内心的渴望──「如果找得到的话,我想回来找你」。
其实我写这篇就只是为了写洛丽玛斯玫瑰,结果变成了意外完整又冗长的故事。?
能不能请你,忘了我就好?
我真的,很喜
你。
不恐惧,反而心如止
般的平静。
小时候的梦想虽然没能达成,长大後
着的工作虽然令人不甚满意,但是他喜
踏踏实实领一份薪
後的平静日常。
男人在心里笑了,
王舍不得他走,其实他自己不舍的情绪也不亚於对方啊。
正因为如此,才希望他能忘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