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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2(2/2)

他看着王那几十年来连一丝变化都没有的脸庞,明明他就在边,心底却生一GU名为思念的情绪。

中途在写的时候为了不要让故事太没完没了改了不少大纲,唯一从写下第一个字开始就决定好的内容只有结尾,这结尾是注定的。?

族的差异使王注定要背负这样的痛,直到遥远的、不知在何的Si神终结掉他漫长的寿命。

全篇不番外共两万五,耗时两周,虽然不是我写过最长篇的,但是是我第一次短时间内写那麽多字呢……太废?

然而直至最後,男人那句话还是没能脱

自己的一生虽不算顺遂,倒也是安安稳稳的。

最後看见「永世无穷」时心里觉得,嗯就是它了!?

激这一辈能遇见你。

他明白这麽说也许会让对方更加无法淡忘自己,但他想着在最後的时刻,他想让王知──

能选择遗忘与抛弃的人,往往能避免掉无止尽的伤痛。

唯一放心不下、不知该如何理的,只有在他边悠转、不知病痛为何王了。

至於最後男人究竟有没有投胎回来找王决定采取开放式结局了,你觉得有就有,没有就没有XDDDD关於究竟要不要开放式我挣扎很久?

而家人──父亲那边,有新家陪伴着,想必在他走後父亲也不会太寂寞吧。

但是不可能,男人脉搏不再动的那一刻,Si亡所带来的哀恸将会写王的灵魂里,刻在王的骨骸上,随着血Ye每一次的循环动隐隐作痛。

再来讲一下作品名,我全文写完後才开始想标题,想取一个听起来时间很漫长的词语象徵王的等待没错啦标题其实是指王,原本想取「天长地久」,但是发现它的原是「天长地久有时尽」就打消了主意。?

男人真的很想,对他说一声,忘了我吧。

後记:

於是他自私了一回,他说着自己都半信半疑的投胎论,说自己埋藏在内心的渴望──「如果找得到的话,我想回来找你」。

其实我写这篇就只是为了写洛丽玛斯玫瑰,结果变成了意外完整又冗长的故事。?

能不能请你,忘了我就好?

我真的,很喜你。

不恐惧,反而心如止般的平静。

小时候的梦想虽然没能达成,长大後着的工作虽然令人不甚满意,但是他喜踏踏实实领一份薪後的平静日常。

男人在心里笑了,王舍不得他走,其实他自己不舍的情绪也不亚於对方啊。

正因为如此,才希望他能忘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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