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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以鲜血与荣耀之名(3/4)

地板。

一只老鼠正站在他两正前方,看来是没打算要逃之夭夭,甚至有点挑衅的架式。「这里有老鼠!」丹恩夸张的表情让麦尔斯都忍不住感到尴尬。

「没办法,矮人区也是属於b较旧的城区了。」但麦尔斯不甘示弱地回呛:「怎麽?你会怕老鼠啊?」

「我的胡子在上啊──」丹恩又羞又怒地皱起眉头,脸上的表情扭曲,急忙道澄清:「我是说,这要怎麽住人啊?」反应太大,反而让对方知道自己怕老鼠,对於一个理应勇猛的矮人战将来说,还真的有那麽点丢人。

「老鼠咬不Si你的,你连兽人都不怕,还担心鼠患──不过说真的,地JiNg的工程师们有在着手处理了,给他们一点时间。」麦尔斯道,总不能真的让这些朋友对暴风城有负面印象。「我们已经到矮人区了,你要去酒馆吗?」

「好啊,你有空吗?」矮人以为麦尔斯要约酒,这些矮人并不是真的嗜酒如命,而是他们常常以酒量和勇气作为评价一位英雄的标准,使得他们没架打就想喝酒、没酒喝就想打架。

「经过喷水池,就是h金酒桶了。」麦尔斯挥手婉拒,他不是不会喝,事实上他还很能喝,但现在不行。「我还有事情要回教堂处理,你呢?」

「这阵子b较闲。」失落之情在丹恩满是皱纹的脸上闪过。「都是到处走走,战斗什麽的b较少。」

「那是好事啊!」

「当然,但我还是去喝两杯好了。」

「有问题再来教堂找我──」麦尔斯向丹恩.铁足点了点头。「或留口信给我,毕竟我不一定会在教堂。」

「好,那就再会啦。」

「再会!」

回程的路上,麦尔斯和小贩买了点糖果来提振JiNg神,不久後,麦尔斯回到教堂,再次於心中向乌瑟至致敬、再次无视那些不屑的眼神、再次摊开笔记本、再次g勒北方战场的──

「老麦!」不久前才刚告别的熟悉宏亮嗓音在教堂内震荡。

「老麦──」矮人丹恩.铁足又跑回来了,他用力地往桌子一拍,灰尘飞舞。「我忘了给你来自安威玛的手信!」

「安威玛的手信?」这一次麦尔斯真的被吓了一跳,他捻了捻山羊胡。「什麽东西?」

「安威玛的矮人美酿!」矮人从腰间cH0U出两件工JiNg致的皮袋。「刚刚酿成的,夥计──我老糊涂啦,居然忘了!」

麦尔斯的嗜酒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但他倒没想到这位新朋友这麽快就打听到了,他咧嘴笑了开来,从丹恩手中接过皮袋──扭开皮栓,闻了一口,是满满麦香、果香、皮革香和矮人酒纯正的煤炭味。不晓得是酒气还是期待,麦尔斯的脸颊泛红。

「我的胡子在上──才开盖你就脸红,你看看你的脸!」

麦尔斯爽朗地大笑。

「不过,你不会专程来送礼吧?」忍住品尝的冲动,将矮人美酿的皮袋先塞回丹恩手里。

「其实──」丹恩摇了摇头,将皮袋又塞了回来。「你们这些圣骑士很懂圣光,可以解答我的疑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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