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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真容易。就是一个平凡的下午,和往常一样,我一手拎着书包,一手拿着糖葫芦,鞋带开了,他抽着根不怎么地的烟,什么也没说,蹲下来,皱着眉把我那在雪地里泥水弄脏的鞋带绑住了,紧紧的,他没看我,站起来就把他的脏手拍在他的青色裤子上,然后从我手里夺过糖葫芦,咬了一口。”
“开始的感觉是甜甜的,嚼着嚼着,有点酸,零下十几度,身上被冻得邦邦硬,但是牙齿变软了。暗恋就是这种感觉。”
后来他上大学了,那人去新疆当兵,一年回来两次。男人说他知道他要去部队的时候,紧张得俩晚上睡不好觉,从他的角度看,在全连唯一的异性是炊事班下崽的母猪的情况下,几十个大老爷们住集体宿舍,逛集体澡堂,做野外训练,情谊甭提有多深厚了,互相帮忙打打手枪纾解下欲望,那是常事。但还好,那家伙还和他入伍前相好的小姑娘断断续续地联系着,常常逮着机会就打个电话,一副直男没有开窍的鸵鸟样子。
“三千公里。”男人说,“他的营房离我的学校,三千公里。”
窗外的雨簌簌而下,男人望着窗外,不知在看向哪里,漆黑的夜里,偶有飞驰的车,溅起连续的水涡。
“那时候我大三,刚下了晚课,外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下雨,地面都有积水了,我没带伞,出门前也没看天气预报,教室里还有别的课,我还得赶去另一个学院交小组作业,事儿都堆在一起了,我烦得很。我顶着书包就往外跑,跑到校门口,有个人堵着我不让我走。我那时候二十一,收敛了许多,不随便骂人,也不成天惹事,我当时一想,以为是高中那帮人又找上来了,有点怂了。但我一抬头,看到本该在三千公里外驻边的那个人,撑着把特别大的黑色直柄伞,活生生的站在我面前。”
“我腿软了,膝盖软了,肩膀软了,脊背软了,我只好抓着他的两只胳膊,他坏笑着拥着我,那眼神好像在说,你完了,你一辈子也忘不掉我。”
“我看着他,差点就要跟他表白,还好我没说,忍住了,因为他马上说他要去找一个姑娘,我不记得那个姑娘是谁了,但是他回来的时候喝多了,他说他跟她断了,我搀扶着他去我在家属院里租的那个小床,他的双手握着我,他的手滚烫,我的心跳的很快,我直觉他在看我,不,他在盯着我,是我输了,我起身吻他,我疯了,我想着他会揍我吧。没有,他喝多了,他不知道我是谁,我看出来了,他只想做爱。”
“我一晚上吸了三次特布他林,后来他知道那是我,因为他认得我的药,我记性不好,他常穿的几件外套里,都会给我带着哮喘药。”
“他知道是我了,他试着叫了我的名字,他的手抚摸过我的头发,我的脸,我的脖子,我的后背,他的手停在我身上的时候,我觉得幸福,我被他温热的手包裹着,一点儿都不难受了。然后他变得特别温柔,叫着我的名字,特别......”
“那是那晚我最后一次吸特布他林,不是他的错,是我太激动了。”
男人说完,看向店员。他的脸颊泛红,困了似的长吁了一口气,眼尾可怜地垂了下来。
“早上听到他手机响了很久,那是个特别的铃声,但我没有醒来,等我醒来的时候他已经走了,回部队了。我知道,他没法面对我,但我没去找他,因为我那时候也没法面对他。我有点后悔。”
“他真混蛋,让我每次下雨都在想,会不会,他还和上次一样,撑着伞站在校门口等我,等到天黑。”
男人垂下眼眸,漆黑的瞳孔里,眼波流转着,随后又认真地否定道,“不可能的,这种事,一辈子一次,够了。”
烟蒂烧到了指尖,店员猛得回过神来,小心地看了男人一眼。
“后来呢?”他问,他那放在桌面上的右手食指无意识地叩着桌子,潮湿的桌子落下了指纹。
“后来。”男人抬眸,眼里有点罕见的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