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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一个名为传说的开始其一(2/2)

我就多闲事!我就家住海边!

背袋里,有一我随携带用以防的甩……

此时,一个年纪与我相仿的nV孩走过了专卖店,当她脚尖超过了走前人行板砖间那条线刹那,走里传极其细微「叮」一声。

反正周遭的行人都像瞎了一样都没看见,我也一样没看见……是一件在合理不过的事吧?

他们在将nV孩拉窄巷里後,便立即掏了迷药将nV孩迷昏。而一开始为了能迅速将nV孩拉窄巷,在靠近外侧的只有一人、而更里的两人则是约略呈亦前一後的阵型。

我注视着专卖店中某一双鞋,待得左右无车後,便迳直穿过路走了过去。

我来到橱窗前,持续以角余光观察着这三个黑衣人。

就在最里的黑衣人示意离开,两人转相背对我刹那,我右脚一蹬、朝着窄巷墙上一跃而去。

着烦躁的心情,我从肩上白灰sE束背袋中,拿白sE鸭上,接着又上了罩、将整张脸遮得只剩下双在外

tobetinued…

叹了一气。从对方的手法、规模看来,背後恐怕是有个组织撑腰的。我刚回到雪梅市还不过几个月,实在是不想被卷什麽奇怪麻烦中。

「我要是哪天在街被人追杀,就是爷爷你害的!」我愤恨嘟囔

就在我想若无其事地走掉时,爷爷的声音却又这麽嗡一声撞脑海中。

了啦!

啊啊啊啊啊啊………

那可正合我意。

受到他人的视线,是所有动天生备的本能,而这也包人类在内。如若是生活在都市的现代人,官可能会退化。但前几个黑衣人,很明显是经过训练的,要是冒然走过去,多半会是打草惊蛇。

说着,爷爷似乎又及什麽往事,不禁扬起嘴角:「真正的绅士,是不能对nV士见Si不救的!」

嗯?为一个懂得自保的准国一生,随携带一支甩应该合情合理吧?

nV孩困惑伫足,便在这短暂片刻机会,一只手迅无lb的抓住nV孩纤细的手臂,一把将她拉了走里。而周遭那些行人彷佛完全没看见,无丝毫SaO动地各自走着自己的路。

该Si,那些人都瞎了不成!?

「记着,冷漠的旁观者与借刀杀人无异。」

「能者多劳,孩。你既然有了这能力,就不该对弱者的困境视而不见。」

不,若是不小心看见了整个行凶过程,那才是最不合理的。对吧?

我在心中埋怨了千百回,怎麽不过门买平原翠,什麽事都给我撞见?难不成这年行绑架年轻少n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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