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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者的手机邮件上只有那三封通知邮件。但是,在被告者的手机上,有13号发给他送刀具的邮件。」
「所以,在新刀具这个点上,根本就不能成立。并且,三封邮件的内容都是临时叫三个嫌疑人过去,没有说是什麽理由,但是第一个嫌疑人却又拿了版画,这个不是很奇怪吗。」
「我也不是在怀疑第一个嫌疑人,我只是在说,因为是临时叫过去的,所以就说明了被告根本不会想到要拿刀具去杀害。而且你们还遗漏了一点,当初员警是有进行搜身的,为什麽没有搜到新刀具?」
「可以藏在一些地方,然後调查完之後再去取。」
「果然,你们身为检察官却如此的漏洞百出。既然都说了是被害者主动叫过去的,怎麽可能会准备好凶器去杀害呢?」
「所以,所有的证据在被告这里几乎都是说不通的,如果要胜诉请你们拿出直接能证明被告杀害Si者的证据!」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十分的坚定,因为我不愿意看到有人会被冤枉,而且还是用这麽低端的伎俩所冤枉的。
「还有,我一直有一个问题。请问在起诉状中,被告者是因为什麽犯罪理由,用什麽方法杀Si被害者的?」
「冲动杀人,用雕刻刀的刀具绕过了被害者的脖子然後由上至下割破动脉,被告因为是左撇子所以也是一个间接证据。」
「真不巧,假定你刚才说的用左手拿着刀具绕过了脖子,由上至下的割破了被害者的右动脉,是冲动杀人成立的话——
“那麽我反问你,你在冲动杀人的时候会想得出如此可以避免沾染血迹的方法吗?在大脑不理智的情况下可以做到如此的天衣无缝麽?刚才我都说了根据邮件被告方是临时被动的被叫了过去,却用如此理智的杀人方法,这也太过於的无稽之谈了。」
我完全的反驳了对方检察官的论点,果然是喜欢玩把戏的小丑,把戏被拆穿了那不甘愿的表情是如此的可笑。
检察官被我说的哑口无言,她现在在思索着自己到底还能说一些什麽。
「我补充一句。被告被员警发现的时候全身上下的乾净的没有血迹,如果按照对方说的时间线,被告是没有时间换衣服的,而且根据刚才的被动逻辑,被告在犯罪前是没有计划去准备衣服的。」
法庭里安静了下来,没有任何人的声音了,我转头看向了旁观席上怒目圆睁的Si者父。还真的是可笑,他们有什麽资格为自己的儿子不服气。
「其实,这根本不是一场他杀事件,而是一场故意设计的自杀事件。」
我缓缓道出,当法官想要敲下木槌说出不要擅自说话的警告时,法官助理阻止了他。
「你在说什麽?这麽明显的他杀案件,都有具T的嫌疑人了还能说是自杀?我承认你的逻辑能力,但是不代表你可以颠倒黑白。」
「我想问一下原告一个问题。」我直视着绫小路的父母。
「绫小路同学是左撇子还是右撇子。」
「左···」
回答的不是Si者的父母,而是坐在我旁边的长谷川。